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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美足的简单介绍

发布于:2022-11-10 作者:沫沫 阅读: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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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以前女人是不裹脚的,女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裹脚的?

没人要大脚,但是小脚已经包了几千年了!在中国古代,评判美女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三寸金莲”!据发掘,从一开始,我国女性就开始“裹脚”。从南宋的一个墓中,出土了最早的小脚妇女穿的鞋子。然而,野史记载,虞的妻子和妲己在夏商时期都是美足。老婆,传说是狐狸变的,脚很小。在商朝,纣王有一个著名的妻子:妲己。传说妲己也是狐狸精,但身手不如大禹的妻子涂山石,脚也没有完全变小。于是,妲己用布和丝绸裹住了他的脚。妲己受到纣王的青睐后,后宫的许多妃子开始模仿妲己,开始缠足。宋代是官方历史上脚流行的时期。到了宋代,妇女缠足在上层社会开始流行,缠足的习俗从北方传到了南方。在宋代墓葬的考古发掘中,发现了许多小脚穿的鞋子。而且各种资料中也有缠足的记载。

《菩萨蛮》:“土相莫Xi连走一步,长愁罗袜去凌波;见舞回风,无处可去。偷宫样稳,且站双下;应该很难说一定是从手心看到的。”近几年的社会风气甚至出现了不以缠足为耻的思想。随着之前社会风气的发展,女性缠足之风开始向下层社会蔓延。我不喜欢女人的裹脚。我曾经“砍断女人的脚”,很多都可以堆积成山,叫做金莲峰。清朝入关之初,命令男人剃光头留辫子,还要求女人放脚。当时八旗妇女不缠足。(有令:“凡带缠足女子入宫者,斩之!)清朝的屠刀下,那人低头扎辫子。然而,女性缠足是一种常见的做法。直到七年前,法院才正式允许女性缠足。所以有一句话叫“男尊女卑”。

小脚真的是“深入人心”。男人娶妻,必有“三寸金莲”。大脚的“天足”渐渐变脏。甚至在西南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妇女也开始缠足。总之,脚是为了满足男人的病态审美。与吃饭、吃饭、吃饭无关的古代士大夫,压抑和“扭曲”了自己的审美。因此,我们把脚当成美,享受美丽的脚。封建社会的女人没有地位,是男人的玩物。为了取悦男人,女人开始缠足。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总统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各省劝禁缠足文》,社会开始禁缠足。但是,还是有学者爱小脚,歌颂小脚的。1925年3月31日,周作人在《拜脚贸易交流》一文中对“小脚崇拜者”表示不满。而且,他还在文章中引用了《小脚疯癫》的一小段话:我又遇到一个美女。她真的娇小可爱!我看到了她的一对金莲,不管多小。走得甜甜的,摇摇摆摆的,整个令人着迷!我看了她一会儿,想抱在怀里吻她,她却往北走了。

中国最美的脚前五名是谁

第五名,唐嫣;第四名,张天爱;第三名,迪丽热巴;第二名,倪妮;第一名,张梓琳。

唐嫣身高172cm,体重46公斤,这又细又长的大长腿妥妥的,但毕竟太瘦了,而且腿有些X型,但在女明星里也是能上榜的。

张天爱身高168,体重46公斤,这个官方数据身高似乎有注水成分,但这两条腿看起来非常有力量而且也很直,不是单纯的瘦很有美感。

张梓琳身高182cm,体重57公斤。作为世界小姐的张梓琳俨然是人生赢家,人送外号“腿精”,虽然有一众模特后来者居上,但张梓琳的腿还是无人能比,个子很高的她平时都是平底鞋出门,可以说信心十足了。

清朝严令禁止女性裹脚为什么民间却还推崇至极?

裹脚:即为缠足。是古代社会一种历史悠久的陋习,指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缠足严重限制女人的自由,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是封建社会制度下歧视、压迫女性、违反人道主义的典型象征。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对于中原地区的“剃发易服”等强行统治象征规定的推行严重伤害了汉民族;但有利于国民身心健康发展的“缠足禁令”却也落得一个无疾而终甚至愈演愈烈的结果。

缠足对于中国女性的严重伤害和在传统思想中的根深蒂固甚至延伸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好多80后的年轻人甚至都见过因为缠足而形成脚部畸形的女性长辈。缠足的陋习“合地球五大洲万国九万余里,仅有中国而已”。缠足几乎贯穿封建社会女性的一生,自幼时开始便强行用布帛将双脚紧紧缠住,强行限制其自由生长,以达到封建社会人们认为的“美足”状态。

清顺治元年,清兵入关以后,发布“剃发令”,武力强迫男子剃发,作为屈服于清廷的象征。但与此同时,女子裹脚这种风俗文化,也开始被清廷下令停止,但并未达到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服”之说。

那么,缠足陋习的弊端千千万,甚至严重影响了女性正常行走,却为何得以发展上千年,甚至在清朝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依然被人们所推崇呢?本文就从“禁止缠足令”处罚,探究女性缠足为何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01 缠足的起源和发展史考

古代中国女性缠足的起源后世并未形成一致的看法,历史文献中对于缠足的记载最早见于《史记·贷殖列传》:

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楔鸣琴,榆长袂,蹑利屐。

其中的“利屐”即为尖头的小鞋,而《史记》成书于西汉时期,这说明在西汉时期或者西汉之前就已经女性缠足情况的出现。但《史记》中的缠足女性的记载乃系“青楼女子”,这说明封建社会青楼女子为了吸引男性,故意缠足以使自己走路时有婀娜的姿态。这也成为了封建社会女性缠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清初文学家余怀所著《妇女鞋袜考》则对于五代十国时期的南唐后主李煜对缠足女性的推崇,甚至达到了“由是人多效之”的地步:

“宫殡育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纲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育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自此之后,是人多效之。”

由此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女性的缠足风俗自五代十国时期开始盛行,而其盛行的主要原因仍是满足男性的审美观念。有了南唐后主李煜为代表的统治阶层倡导和推崇,大家闺秀和上层社会的女性开始纷纷效仿,并很快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女性魅力的典型形象之一。缠足在上层社会的风行,引导着基层民众也被迫接受缠足陋习,以迎合整个社会对“变态美”的疯狂追求。缠足的情况发展到宋朝,已经成为一种定例,成为全国范围内的风俗。

北宋时期大文豪苏轼曾经专门作词《菩萨蛮》,从文学层面咏叹缠足:

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在当时,苏轼等大文豪们几乎代表了整个文化世界,他们对于缠足的态度足以影响到了全国范围的民众。以苏轼等人为代表的文学层面对于缠足的美好形容和倍加推崇,更助长了缠足之风的盛行。

但北宋灭亡以后的南宋时期,又兴起了对于缠足习俗的质疑,甚至公开批评缠足陋习的言辞。南宋文学家车若水曾在其所著《脚气集》里就对缠足陋习提出过质疑:

“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

明代文学家李笠翁更是在其所著《笠翁笔记》中对于因缠足引起的女性行走困难进行了讽刺和抨击:

因脚小而难行,动必扶墙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脚小而致秽,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维何?

由此能够看出,随着缠足陋习的盛行,越来越多的人们看到了缠足陋习带给女性的严重伤害和女权的严重践踏。禁止缠足的观念已经明显出现。

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朝八旗军队挥师入关并迅速建立了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但封建王朝的更迭和兴替虽然给普通民众带来了巨大的人身、财产伤害,但却没有影响到缠足陋习的发展甚至在此时期将缠足陋习发展到了鼎盛状态。作为发源于东北一隅的满族统治阶层,为了更好的统一中原地区,从心理和观念上进一步瓦解中原地区对于满族统治阶层的对抗,开始推行“剃发易服”,增强清朝对于中原地区的统治象征。与此同时,清朝统治阶层对于中原地区达到鼎盛状态的缠足等不符合满族生活习俗的汉民族陋习予以严令禁止。但因积重难返,终是难以阻止缠足习俗的蔓延。

02 清朝时期“禁止缠足令”的实施

作为偏居东北一隅的游牧民族,逐水而居的流离生活肯定不适合满族的生活习惯,所以清朝入关以后,为了强迫中原地区的汉民族跟随自己的生活习惯,便开始对发展至顶峰状态的缠足陋习予以严令禁止。

皇太极时期的崇德三年,皇太极明令禁止女性着明朝服饰并禁止“束发缠足”;

顺治十七年,对汉文化倍加推崇的顺治皇帝对汉民族女性缠足的危害和弊端更是甚为了解,由此下达明确的“禁止缠足令”: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康熙三年,康熙皇帝对于顺治朝下达的“禁止缠足令”更是予以命令加强:若康熙元年以后所生女子违法缠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之家,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十家长不行稽察,枷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

由此可见,清朝初期帝王对于女性缠足有着明确的禁止令并搭配严格的惩罚制度,但由于清廷所颁布的禁缠足令与当时汉人士大夫的思想不相符,面对流传了千年的缠足习惯,缠足的习俗已经深入内心和骨髓,所以清朝严格的禁令并没有收到明显的成效甚至还出现了愈演愈烈的现象。

晚清官员福格所著《听雨丛谈》中,就对当时女性缠足习俗的疯狂做出了描述:

“以足之纤钜,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

由此可见,对于“三寸金莲”的追究在清朝已经达到了疯狂的境地,已经成为社会上评价女性乃至女性所在家族的颜面问题。而且,缠足女性在清朝时期还被男性疯狂喜爱,这就更加助长了女性不惜对抗朝廷的严苛禁止令也要继续缠足的现象。在缠足习惯发展到鼎盛状态的时候,甚至对于缠足还有了专门的仪式和“缠足吉日”等可笑的规定。

清代才子顾铁卿所著《清嘉录》中就有对清朝时期女性缠足仪式的详细记载:

八月廿四日,煮糯米和赤豆作团祀灶谓之餐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餐团缠脚能令胫软。

经此仪式化之后,缠足被赋予不同的意义,对女性身心的摧残变得更加理所当然。而被缠足的女性在经历肉体、身心的摧残之后,也以男性病态的审美为评判标准,认为脚小即美,甚至出现以炫耀脚部纤细、小巧的“小脚会”,以此为家庭增光。由此就能看出,虽然清朝政府有着对女性缠足的严格惩罚规定,但并没有禁止民间女性对于缠足的追求甚至形成了一种文化、一种神圣仪式的病态现象。

03 清朝女性缠足屡禁不止现象出现的原因

对于女性缠足在清朝严严苛禁止令下仍然屡禁不止的现象,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1、男性对缠足后畸形小脚的病态喜爱

清朝乃至历代男性对于女性“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的小脚倍加推崇,认为小脚女人才是古典美女的标志之一。自西汉时期开始,青楼女子为了吸引男人而缠足开始,到五代十国南唐后主李煜对于小脚女性的病态追求,女性缠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女性为了“为悦己者容”,以迎合男性对于女性“美”的要求。

在封建社会,女性地位极低,她们一直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属品,是为男人为生、为男人而活的所在,所以女性一生的唯一追求就只是为了迎合男人的审美观念。封建社会男性对于女性缠足美的病态推崇导致了女性缠足向着更为病态的状态发展。清人以女性脚越小为越美,即“不足三寸” ,且要求脚型以瘦尖型为美,脚背弓起,多肉,即所谓的“瘦削端正”,肥胖型的脚型在此时不受欢迎。清朝男性甚至养成了“爱抚缠足”的病态习惯,所以女性缠足的习俗非但没有禁止反而在男性的推崇下达到了鼎盛状态。

2、传统文化对于女性缠足的病态影响

从女性缠足的习俗出现,历朝历代文人乃至史书中都有对女性缠足的典型代表有过相关的正面描述和诗词赞美,对于因为缠足而给女性带来的“病态美”更是心心念念,倍加推崇。经过上千年的漫长发展,女性缠足习俗已经成为汉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甚至延伸到女性所在家族的脸面问题。

在女性缠足长期的发展之下,缠足竟然成为了区别不同等级、不同阶层的象征之一。因为清朝时期不同阶层的人对缠足有不同的看法,为区别不同的社会地位,对于缠足,上层社会尤其欣赏它,它成为女子修饰的标志,但有些地方却不许底层社会妇女缠足,“下等之家女子缠足则垢厉之,以为良贱之别”。一个病态的陋习在成为区别所在阶层的象征以后,女性缠足与否已经成为了社会问题,成为了封建等级制度中的衡量标准。

在清朝时期,缠足的病态发展还表现在清人将脚的大小与妇德、妇容挂钩,将缠足习俗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这些都直接决定了女性缠足愈演愈烈现象的出现。

3、女性缠足成为汉民族对抗满族统治阶层的象征

清朝入关以后,为了增加满族统治阶层对于中原地区的统治象征,也为了从内在摧毁中原地区汉民族对于满族统治阶层的反抗思想,进一步愚化民众,以达到巩固自身皇权统治的目的,清朝入关以后,开始严令推行“剃发易服”的规定,对中原地区的汉民族造成了巨大的人身和心理伤害。与此同时,为了全面打击汉民族的传统习俗,“禁止缠足令”也被满族统治阶层推广开来。

但是,“禁止缠足令”和“剃发易服”的规定毕竟不一样,毕竟有着外在观瞻的区别。而且,清朝统治阶层对于“缠足”的惩罚手段过于苛刻,就连清朝皇帝也认为有些小题大做,至康熙朝便开始慢慢减轻对女性缠足的惩罚手段。另外,相对于“剃发易服”的规定,女性缠足对于满族统治阶层的皇权统治之影响并不大,所以也就慢慢放松了对女性缠足的禁止态度。

作为清朝统治阶层严令禁止的习俗,“剃发易服”因为有着“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严苛惩罚而使得中原地区民众不得不顺从,缠足则成为了中原地区民众唯一能够对抗清朝统治的办法。所以,在反清思想的影响下,女性缠足能够继续发展也代表了中原地区汉民族对于清朝统治的反抗和不妥协之唯一代表。所以,作为对抗清朝统治象征的缠足在清朝发展至鼎盛状态,也有着其必然性。

清朝中后期,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也发起了对女性缠足的禁止,但也未能成功。清朝末期,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女性缠足对女性尊严和女性权利的严重践踏,康有为甚至专门就女性缠足向光绪皇帝上呈《请禁止妇女缠足折》:

从国家法度讲,缠足是对无罪女子滥用刑罚;从家庭关系讲,有伤父母对女儿的慈爱;从人体卫生讲,造成了不该有的病态;从民族利益讲,削弱了种族。

而后在光绪皇帝和民间团体的共同努力下,一场轰轰烈烈的反缠足运动迅速席卷全国,对当时女性缠足的习惯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冲击。但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女性缠足的陋习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依然存在,等到“男女平等”、“解放双足”等思想全面推广开来以后,女性缠足的陋习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直至今天完全消失。

古代女人怎样把脚裹成三寸金莲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后主李煜的嫔妃,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宫嫔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

总之,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

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下面的网站是详细介绍三寸金莲,你可以去看看:

大家来谈一谈中国女人的缠足(裹小脚)的历史?

中国历史文化一直是源远而流长,有些好的文化,会被传承至今,有些不好的陋习,同样也会被时代摒弃,就好比古人喜欢的“三寸金莲”;听其名,意其会,如果足,真成三寸会好?不觉得吧,时代也不会容忍此美,只因为这是君王的风流陋习,也是封建社会下的糟粕,伤害的,是那无数女子。

一、纤足风开自六朝,莲花生步不胜娇

1.美奂下的缠足

缠足的历史渊源传于南北朝,南史曾这样提及过“美足”:“又凿金为莲华以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

什么意思?

相传南北朝时期萧齐东昏侯萧宝卷的宠妃潘玉儿任贵妃之前,乃原大司马王敬则的乐伎,由于脚步生莲,舞姿时,甚是美丽动人,而萧宝卷一见喜之,随后还命人将金子凿制成莲花贴在地上,让潘玉儿行走,以及舞步,从而叫做“步步生莲花”。

此后,莲花生步不胜娇,尤为广传,广传里,意指潘玉儿乃“三寸金莲”,不然如何被萧宝卷看重纳入宫中,甚至萧宝卷死后,萧衍都想窥视这步步生莲。

2.南唐后主李煜版本下的缠足

公元969年间,南唐李煜在位后,宠妃张丽华兴起一股受宠潮,那就是缠足,由于李煜审美畸形,后主张丽华为满足李煜癖好,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状,然后舞步金莲花之上,此后,李煜再也无法离开那迷人的小脚。

也是至此,宫中为了一争恩宠,相继裹小脚,由于此举大大满足了李煜的风流韵事,李煜还大肆表扬,因此,裹小脚在这个时期,上到宫中,下到贵夫人,皆被其影响,形成了一股潮流风气。

二、裹小脚真正被普及,并准确记载这项习俗,当属南宋时期

《宋史·五行志》曾这样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是历史据正下得缠足。

南宋时期,缠足是北方习俗,后宋室南迁后,才将这个习俗带至南方,在当时,缠足并不是任何一位女子都有资格裹小脚,而是家里有点殷实的女性才会裹小脚,裹小脚在当时,被定位“阶级层”。

南宋时期的裹小脚仅限让脚裹得细直一点,因为北方人脚宽,不易嫁,还会遭人耻笑;在当时,裹小脚也并非“骨骼折裂、关节脱位”。

直至元朝时期,男尊女卑的概念,缠足被道德绑架,需符合“三从四德”礼教,从而性质就变成陋习。

元代伊世珍里的《琅环记》曾这样记载:“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

美曰“为了延嗣后代”,缠足后,女性的足就会形成脚趾畸形,只要足部接触地面就会重心不稳,因为全身的重量皆集中于踵部,相当于女性想要走路,是在用踵部走路,因此,每走一步,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就有了影响。

贺瑞麟在《改良女儿经》曾这样说过:“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阐述的就是男尊女卑,为了将妇女禁锢在闺阁里,满足独占欲望,从而缠足成病态,女性出门也因此需要帏车之载。

由此可见,封建里的女性有多卑微,而以上种种,在封建社会里,皆屡见不鲜,直到民国之后,彻底禁止。

缠足至民国前,不仅是旧时代的悲哀,也是一种旧时代的美,看每个人的取舍。

总结:有人说,缠足的价值就是为了避免女性出去“放浪”,归根结底,还是封建社会下的陋习,哪怕科学证实古代为了提高生育率而缠足,但还是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女性,当然,它的可取之处,不单单在于提高生育,例如裹了小脚的女性走路因为不稳,会形成风摆柳的效果,一路走,一路扭,腰肢上下摆动形同“高跟鞋”,据文人阐述,这种走路姿势美极,不缠足的女性,是走不出这妖娆步伐;所以,不管是审美、还是可取、亦或者陋习,都各有各的好处,以及坏处。

作为古代人,也许觉得是好,作为现代人,也许就是陋习,毕竟,有句古话这样讲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映衬在女性这,为了美,过把瘾,委屈下足貌似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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