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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芳共和国,建立于1772年,是华人在南洋建立的一个国家,历史资料记载,兰芳共和国,有华人39250户,华人人口应该在17万人。
兰芳共和国所在地就是现在的西加里曼丹,面积约为20万平方公里。
现地理位置隶属于印尼、马来西亚、文莱。第一任总长为罗芳伯,15任总长都是华人。兰芳共和国所在地就是现在的西加里曼丹,面积约为20万平方公里,现地理位置隶属于印尼、马来西亚、文莱。第一任总长为罗芳伯,15任总长都是华人。
兰芳共和国已经亡国。
罗芳伯当了十九年的国家元首,于公元一七九五年病逝,他活了五十八岁。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七人担任过这个职位。
1886年,这个在异域建立起来的华人小国,遭到荷兰殖民主义侵略军的猛烈进攻,全国民众进行了顽强抵抗,终因武器太差而失败,这个华人国家也不幸灭亡。兰芳共和国共存在了110年。
历史沿革
说起最早的现代共和制国家,很多人都会追溯到1776年成立的美国,实际上,就在美国独立的同一时期,华人曾在世界第三大岛——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岛西部建立了一个兰芳共和国。
作为亚洲第一个现代共和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共和制国家之一,兰芳共和国携手当地土著居民,抵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长达107年,直到19世纪末才由于国小力弱被荷兰殖民者所灭。
兰芳共和国建立时,首任名誉总制是来自大埔县的陈兰伯,而实际首任总制是罗芳伯,最后一任总制是刘恩官。兰芳大统制名称便取之于此。亦有人因实际首任总制罗芳伯而称其为方伯共和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兰芳大统制共和国
1.兰芳出自哪首诗
兰芳:兰花的芳香。常用以比喻贤人。
战国屈原《楚辞·招魂》:“结撰至思,兰芳假些。” 王逸 注:“兰芳,以喻贤人。”
东汉佚名《旧题〈苏子卿诗〉四首》(其四):烛烛晨明月,馥馥秋兰芳。芬馨良夜发,随风闻我堂。
唐李白《自溧水道哭王炎》:有言不可道,雪泣忆兰芳。
唐李群玉 《自澧浦东游江表途出巴丘投员外从公虞》诗:“《巴歌》揜《白雪》,鲍肆埋兰芳。”
唐韦应物《清都观答幼遐》:泠泠如玉音,馥馥若兰芳。浩意坐盈此,月华殊未央。
2.我想知道关于“九畹兰芳”主题的诗歌,谁能给个好的建议啊
蝶恋花 辛弃疾
九畹芳菲兰佩好,空谷无人,自怨蛾眉巧。宝瑟泠泠千古调,朱丝弦断知音少。冉冉年华吾自老,水满汀洲,何处寻芳草?唤起湘累歌未了,石龙舞罢松风晓。
衰草残阳三万顷。
不算飘零,天外孤鸿影。
几许凄凉须痛饮,行人自向江头醒。
会少离多看两鬓。
万缕千丝,何况新来病。
不是离愁难整顿,被他引惹其他恨!
临江仙金谷无烟宫树绿,嫩寒生怕春风。
博山微透暖薰笼。
小楼春色里,幽梦雨声中。
别浦鲤鱼何日到,锦书封恨重重。
海棠花下去年逢。
也应随分瘦,忍泪觅残红。
临江仙手拈黄花无意绪,等闲行尽回廊。
卷帘芳桂散余香。
枯荷难睡鸭,疏雨暗池塘。
忆得旧时携手处,如今水远山长。
罗巾浥泪别残妆。
旧欢新梦里,闲处却思量。
一剪梅记得同烧此夜香,人在回廊,月在回廊。
而今独自睚昏黄,行也思量,坐也思量。
锦字都来三两行,千断人肠,万断人肠。
雁儿何处是仙乡?
来也恓惶,去也恓惶。
蝶恋花
月下醉书雨岩石浪
3.我爱兰芳的四字藏头诗
我对子应识,
爱君少岐嶷。
兰闺锦字新,
芳菲争胜引。
我行逢日暮,
爱此高县居。
兰栧紫霞舟,
芳园翠辇游。
我爱扬子云,
爱鹤颇似君。
兰肴陈绮席,
芳猷贯前史。
我有握中璧,
爱义能下士。
兰汤涌自然,
芳洲却已转。
我对子应识,
爱棠馀故吏。
兰眼抬露斜,
芳岁肇佳节。
我为涸辙鱼,
爱此高县居。
兰眼抬露斜,
芳园白日斜。
4.悔兰芳的名人名言和简介
梅兰芳(1894.10.22-1961.8.8),名澜,又名鹤鸣,乳名裙姊,字畹华,别署缀玉轩主人,艺名兰芳。北京人,祖籍江苏泰州。中国京剧表演艺术大师。
梅兰芳是近代杰出的京昆旦行演员,“四大名旦”之首,同时也是享有国际盛誉的表演艺术大师,在50余年的舞台生活中,精心钻研,勇于革新,创造了众多优美的艺术形象,积累了大量优秀剧目,发展和提高了京剧旦脚的演唱和表演艺术,形成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艺术流派,世称“梅派”,深受国内广大群众的喜爱,并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其表演被推为“世界三大表演体系”之一。在西方人的眼中,梅兰芳就是京剧的代名词。梅兰芳的艺术成就,对现代中国戏曲艺术的发展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5.关于苏武的诗句
苏武李陵诗(七首)
(一)
骨肉缘枝叶,结交亦相因。
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
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
昔为鸳与鸯,今为参与商。
昔者长相近,邈若胡与秦。
惟念当离别,恩情日以新。
鹿鸣思野草,可以喻嘉宾。
我有一罇酒,欲以赠远人。
愿子留斟酌,叙此平生亲。
(二)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欢娱在今夕,燕婉及良时。
征夫怀远路,起视夜何其。
参辰皆已没,去去从此辞。
行役在战场,相见未有期。
握手一长叹,泪为生别滋。
努力爱春华,莫忘欢乐时。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三)
黄鹄一远别,千里顾徘徊。
胡马失其群,思心常依依。
何况双飞龙,羽翼临当乖。
幸有弦歌曲,可以喻中怀。
请为游子吟,泠泠一何悲。
丝竹厉清声,慷慨有余哀。
长歌正激烈,中心怆以摧。
欲展清商曲,念子不能归。
俯仰内伤心,泪下不可挥。
愿为双黄鹄,送子俱远飞。
(四)
烛烛晨明月,馥馥秋兰芳。
芳馨良夜发,随风闻我堂。
征夫怀远路,游子恋故乡。
寒冬十二月,晨起践严霜。
俯观江汉流,仰视浮云翔。
良友远别离,各在天一方。
山海隔中州,相去悠且长。
嘉会难再遇,欢乐殊未央。
愿君崇令德,随时爱景光。
(五)
良时不再至,离别在须臾。
屏营衢路侧,执手野踯蹰。
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
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
长当从此别,且复立斯须。
欲因晨风发,送子以贱躯。
(六)
嘉会难再遇,三载为千秋。
临河濯长缨,念子怅悠悠。
远望悲风至,对酒不能酬。
行人怀往路,何以慰我愁。
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
(七)
携手上河梁,游子暮何之。
徘徊蹊路侧,悢悢不得辞。
行人难久留,各言长相思。
安知非日月,弦望自有时。
努力崇明德,皓首以为期。
乾隆37年(1772年)时,罗芳伯决定下南洋,那年他35岁。史料上记载,罗芳伯,客家人,“少负奇气,生性豪迈,任侠好义,喜结纳,”生来是个当领袖的角色,年轻时在乡里“少年游”,伙伴们都“唯唯听命”。
决定下南洋,在乡里人看来很自然,因为梅州是一个“俗慕海利之乡”,自古以来“有志之士,竞谋泛海出国”就蔚然成风。罗芳伯也曾念书,但没考中什么功名,于是转而去下南洋。 但是,这条路却并非一条康庄大道。首先,官府不允许。从明代起,皇帝就下令海禁,后来有所松弛,到了清朝初年,朝廷为剪除东南沿海的反清势力,又一次严令海禁。这次海禁不但“片板不准入海”,而且还将沿海居民内迁,设界防守。台湾郑氏集团降清后,海禁曾有所松动,但是最多只是允许海上贸易,移居海外从来都是禁止的,直到1860年才真正开禁——那时已是咸丰年间,外国人的势力已经打进国门了。
另一方面,罗芳伯们要去的地方,也并非天堂。当时的印度尼西亚,正处在荷兰人统治下,“红溪惨案”发生不过30余年。
荷兰人是从1596年开始进入印度尼西亚的。他们对华侨的态度,经历过数度转变。在他们刚占领雅加达(后被荷兰人改名巴达维亚)时,看到“市内只有几个爪哇人”,而少数定居在那里的荷兰居民“懒得出奇”,但在那里的华侨,用一位荷兰官员的话形容,“是诚实的商人,精于运算,比任何其它民族更能适应恶劣的环境。”因此荷兰东印度公司初期鼓励并大力招徕华人入境的,指令荷兰人的船队“要大量招徕中国人,特别是木匠、伐木匠和渔民,要渔民把鱼网一起带来。”
但是到了中国移民大量增加,在商业上与荷兰本国移民发生冲突后,荷兰人开始对中国人设限,1683年以后禁止蓄辫(满洲发式)华侨入境,并大幅提高已定居华侨的人头税。然而,这些禁令并没有得到真正执行,反而是让荷兰官员和华人的当地头领从偷渡者那里得了好些银子,连运载这些中国移民的华人船只也从中渔利,“华侨新客乘船南下时,一概交缴船费”。 1738年,荷兰人开始给华侨发居留准证,每证收2元,交不起钱的华侨四处逃亡,被抓到的都押去做苦工,1740年,荷兰当局因中国人喜穿黑衣,见到穿黑衣的就抓,终于激起华人造反,最后演变成对华人的一场血腥屠杀。
荷兰人制造的这场事变,实际打击的也是荷兰人自己的利益。惨案之后巴达维亚及其它荷属地区陷入萧条,他们的总督华尔庚尼尔为此被撤职查办并入狱。荷兰人不得不重新招徕中国移民。惨案过后的第二年,中国商船又开始恢复驶往巴达维亚,1743年到的中国商船有5只,1744年就增加到14只,而且一再突破船只载人的限额。比如,1754年到的5只船,正式登记的载人数1928名,实际多达4608名。而从港外小岛登陆的偷渡客更是不计其数。 学者朱国宏在《中国的海外移民:一项国际迁移的历史研究》一书中,叙述了其中的内因:那就是粤、闽两省的人口压力。1381年时,广东人口310万,福建人口384万,那是明朝的后期。到了1626年,广东和福建人口分别为414万和553万。与此同时,人口密度增加了,1381、1491年间,广东人口密度从每平方公里14人增加到17人,而福建则从每平方公里31人增加到41人。到了清初,依然是“地狭人稠,仰粟于外”。 就在罗芳伯与决计率领同乡们下南洋之时,大批的广东和福建的客家人在往内陆走,向北向西,去填因战乱而荒芜的四川。驱使他们移民的动力,实际与罗芳伯们是一样的。罗芳伯要去的地方,不在巴达维亚,而在西婆罗洲。那里传出消息说发现了金矿。到南洋淘金去——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诱人的图景了。 罗芳伯的出海路径,是经岐岭、经老隆,沿东江而下到羊石,最后,罗芳伯率领着一百余名同乡,从虎门上船。那个68年后因林则徐烧鸦片而闻名天下的海口,自古就是下南洋的集散地之一。
有人说兰芳曾经派人去清廷请求接纳,当时乾隆并没有接见他们,但派了要员接见,然而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教授李金明认为,更可能的,是兰芳公司在南洋一隅的自生自灭。 刚到西婆罗洲的时候,后来的坤甸港还没有开发,罗芳伯是从一个叫“三发”的地方上岸的。此处“但见长林丰草,广袤无垠”,当地土著都以打猎采野果为生,整个一个荒蛮之地。但在罗芳伯的眼里,这地方“沃壤千里,所谓天府之雄国”。 在罗芳伯到来之前,这里已经有了几拨中国人。在一本从兰芳公司传下来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中,描述当时坤甸有“聚胜公司、四大家围。”而在当地占上风的,是潮汕人。这些被称为“福佬”的来自潮阳、揭阳的中国移民,占了在东万律和茅恩等地的金矿。而在另一处叫明黄的地方,开金矿的是来自潮州的大埔县人,与潮州其他地方不同,大埔的人都是客家人。而来自嘉应(今梅州)的客家人,散居各矿,颇受潮汕人的欺负。
罗芳伯的到来,让这里的客家人觉得来了大佬。按《年册》的描述,罗芳伯生得“虎头燕颔,长耳方口”,喜怒不形于色,华侨们“皆器重之”。
既受拥戴,罗芳伯决计要为乡亲们开辟一个安身立命之地。于是他邀集一百多名同乡,夜晚启程,天亮时到达一处叫山心的地方,在那里开金矿的也是大埔人,为首的叫张阿才。
那张阿才一见,呼拉拉来了一百多人,吓得仓皇逃走,罗芳伯急忙上前用客家话说道,我们都是好兄弟啊!我们为什么不能一起经营这里呢?自此,他们在山心落下了脚,开矿山,修房子,建栅栏,周围的客家人纷纷投靠。他们建立起了“兰芳公司”,就把总部设在了东万律,总部附近,建民房,造店铺,成了个小小的中国城。
当时在附近有个叫茅恩的地方,为首的中国人叫黄桂伯,是潮汕人。他手下的“功爷”叫江戊伯,是罗芳伯的同乡嘉应府人。罗芳伯于是派一名手下叫刘台二伯的,在斗笠里藏了一封信带给江戊伯,与他里应外合,一举拿下茅恩。这一下,震动周遭,附近的一系列华人势力纷纷归顺。
可是还有一个叫做刘乾相的华人不服。他手下有500多人,占据着明黄这个地方。他不但不服,还有吞并兰芳的意思。这就必然要打一仗了。当时罗芳伯作战地动员说:消灭了刘乾相,我们再吃早饭!罗伯芳的弟兄们一早上破了刘乾相六个大寨,刘乾相被赶得跳了海。此一役,被称为兰芳公司史上的“第一血战”。
不过,此时“兰芳”的征战还没有完。再要扩大势力范围,就要结盟。罗芳伯与坤甸的马来人苏丹(首领)开始走动起来。苏丹手下的人造反,罗芳伯派兵帮助摆平,苏丹感激之下,两人成了结拜兄弟。于是,当罗芳伯与当地土著再发生战事,苏丹会站在他的一边。 罗芳伯领导的最大一战,是与土著人争夺新港。这场战事持续了9个月之久。最后,土著人请了苏丹来说和,重新划定地界,埋下竹桩为证。从此,“兰芳”的根基终于稳固了。
为这一仗,罗芳伯也耗尽了自己的精力。一年之后,罗去世,终年58岁。罗芳伯在世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件事:罗芳伯派名叫黄安八广东镇平(今梅州市蕉岭县)人,带着罗芳伯夫人捐出的金银首饰去采购粮食,黄安八竟然卷款逃,罗芳伯从此立誓:今后兰芳的太哥位置,只能由嘉应州来人继任,而副首领则由大埔人接任。其他各处的头人和尾哥、老太等职,就不限地域了。 这里就要谈到“兰芳”制度。
后人谈到兰芳,许多人将其推崇为华人的第一个共和国,因为兰芳大总制创立于1777年,仅比美国建国晚一年。而兰芳实行是民主制,其首领是公推公选的。
在《年册》中,讲到这些首领待遇。从太哥到副头人,都是有俸禄,再往下官员,尾哥和老太,都是义务性,如同乡村中的乡绅和主事,不拿钱。
“兰芳”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其成员们纳税,比如开金矿,要交“脚仿金”,种田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也抽税。兰芳治下人口有多少,没有确切数字。《年册》中说有2万余人,也有人说有一二十万。
兰芳官员们除了抵御外敌和征税,日常另一件主要工作,是断案。如果有人犯重罪,比如杀人,要斩首示众,如果是打架斗殴、就抽藤条、如果只是口角是非、就判赔红绸大烛赔礼。他们做这些事,实际与农村宗族长老解决纠纷的方式差不多,《年册》说、在罗芳伯时代,荷兰人势力还没有进来,法度都是罗太哥说了算。
罗芳伯去世后,江戊伯就被众人推举继任太哥。江戊伯是罗芳伯嘉应府(今梅州)老乡,武功超群更兼忠心耿耿。在他之后,还有11任太哥,其中有两任都为重新当选,从第六任刘台二开始,太哥被改称甲太。
甲太是荷兰人授予的官称,也就是说,从这时起兰芳的首领,除要本族人推举,还要经荷兰人批准。而副首领,也改称为甲必丹。从这时起荷兰人势力越来越大了,兰芳公司要向荷兰人纳税——当然税率是可以谈,荷兰人会留下部分给兰芳公司。而就是这位刘台二,一度因为被指勾结荷兰人,被族人关起来并免职。
有位荷兰学者高廷(J. J. M. De Groot),当时曾在印尼任职。在兰芳公司最后几年中,高廷与兰芳末代甲太刘阿生有很多交往。在兰芳公司被荷兰人解散后第二年,他写了本书《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写下他对兰芳认识和对荷兰殖民当局的批评。在他看来,兰芳公司与中国农村长老乡绅根据民众意愿管理公共事物的村社自治是一致的,兰芳就是“名正言顺寡头政治共和国”。 或许从这时起,就开始有人开始把兰芳公司称为兰芳共和国。而兰芳人自己从来没这样自称过。 罗芳伯在世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件事:罗芳伯派一名叫黄安八的广东镇平(今梅州市蕉岭县)人,带着罗芳伯夫人捐出金银首饰去采购粮食,黄安八竟然卷款逃了,罗芳伯从此立誓:今后兰芳的“太哥”位置,只能由嘉应州来的人继任,而副首领,则由大埔人接任。其他各处的头人、尾哥、老太等职,就不限地域了。 这里就要谈到“兰芳”的制度。
后人谈到兰芳,许多人将其推崇为“华人的第一个共和国”,因为“兰芳大总制”创立于1777年,仅比美国的建国晚一年。而兰芳实行的是民主制,其首领是公推公选的。
在《年册》中,讲到这些首领的待遇。从太哥到副头人,都是有俸禄的,再往下的官员,尾哥和老太,都是义务性的,如同乡村中的乡绅、主事,不拿钱。
“兰芳”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其成员们的纳税,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抽税。兰芳治下人口有多少?没有确切数字。《年册》中说有两万余人,但也有人说有一二十万。
兰芳的官员们除了抵御外敌和征税,日常的另一件主要工作,是断案。如果有人犯了重罪,比如杀了人,要斩首示众,如果是打架斗殴,就抽藤条,如果只是口角是非,就判赔红绸大烛赔礼。他们做的这些事,实际与农村的宗族长老解决纠纷的方式差不多,《年册》说,在罗芳伯时代,荷兰人的势力还没有进来,法度都是罗太哥说了算。
罗芳伯去世后,江戊伯被众人推举继任太哥。江戊伯是罗芳伯的嘉应府(今梅州)老乡,武功超群,更兼忠心耿耿。在他之后,还有十一任太哥,其中有两任都是重新当选,从第六任刘台二开始,太哥被改称“甲太”。
“甲太”,这是荷兰人人授予的官称,也就是说,从这时起,兰芳的首领,除了要本族人推举,还要经荷兰人的批准。而副首领,也改称为“甲必丹”。从这时起,荷兰人的势力越来越大了,兰芳公司要向荷兰人纳税——当然税率是可以谈的,荷兰人会留下一部分给兰芳公司。而就是这位刘台二,一度曾因为被指勾结荷兰人,被族人关起来并免职。
有一位荷兰学者高廷(J. J. M. De Groot),当时曾在印尼任职。在兰芳公司的最后几年中,高廷与兰芳的末代甲太刘阿生有很多交往。在兰芳公司被荷兰人解散后的第二年,他写了一本书《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写下他对兰芳的认识和对荷兰殖民当局的批评。在他看来,兰芳公司与中国农村的长老乡绅根据民众意愿管理公共事物的村社自治是一致的,兰芳就是“名正言顺的寡头政治共和国”。 或许从这时起,就开始有人开始把兰芳公司称为“兰芳共和国”。而兰芳人自己,从来没这样自称过。
兰芳并不是龙珠中的常驻人物,只是在孙悟空第一次参加天下第一武道会中出现的选手之一而已,之后就没有再出现了
怪才军师兰芳是因为梁王喝了船夫的毒酒死了。兰芳那时候并不是真心的,是因为梁王喝了船夫的毒酒死了,兰芳以为是皇上的鸡有毒,所以就去买毒药想和皇上同归于尽,兰芳喝了毒酒就死了,皇上事先吃了徐伯明的药,所以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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